发布日期:2019-10-19 12:41:19 字体大小: 大 中 小
宣誓仪式现场 詹薇 摄
符凤文主持宣誓仪式 詹薇 摄
戴剑锋领誓 詹薇 摄
“我宣誓: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维护宪法权威,履行法定职责,忠于祖国、忠于人民,恪尽职守、廉洁奉公,接受人民监督,为建设富强、民主、文明、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!”12月19日上午,在桃江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,新当选的监察委主任、补选的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笔直站立宣誓台前,面向国徽,右手握拳高举,庄严宣誓。
宣誓仪式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符凤文主持,本次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监察委员会主任戴剑锋、补选产生的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丁辉、王跃农、陈建华、胡红艳、詹利辉5位同志(按姓氏笔划为序)进行宪法宣誓。
宪法宣誓仪式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在就任前向宪法作出庄严宣誓,以表示今后在行使公权力时将严格贯彻宪法精神,以宪法和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。按照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》和《湖南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》的规定,本次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县监察委员会主任,补选产生的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,在本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进行宪法宣誓。